解读二
行业人士:户外广告业面临洗牌
昆明户外广告业经历大刀阔斧裁减后,又将迎来一场变革。《昆明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拍卖管理办法》正式公布后,昆明户外广告的经营将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。这无疑是对户外广告公司实力的一次考验。
观点一:自有场地广告牌也要拍卖
根据《办法》征求意见稿,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和公益广告外,公共产权户外广告和非公共产权户外广告都在公开拍卖范围内。也就是说,城市道路两侧及上方的,城市广场、公共建(构)筑物及桥梁,公交站台、果皮箱;汽车站、火车站、机场、码头,财政投资建设的其他公用设施、公共场地,以及利用自有场地、建(构)筑物以及其他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,其使用权都将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经营。
由城管部门会同规划、建设、公安、交通、园林、财政、工商、价格主管等部门,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,制订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分期分批拍卖方案,报市政府批准后,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。拍卖使用权原则上为3年,最长不超过5年。
观点二:市场化有利于公平
户外广告行业存在这样的情况,一、两块“黄金”广告牌可能就养活得了一个小广告公司。因此,为争夺一块好地皮,大大小小的广告公司可能会不惜一切代价。
2002年,西安提出经营城市的概念,将户外媒体拿出来拍卖。公开拍卖户外广告使用权在国内各城市相继推广。拍卖,因具有公开、公正和公平性,在市场经济中被广泛应用于各领域。将拍卖运用于户外广告使用权管理,对促进城市空间资源合理分配具有积极作用。
但部分广告业人士也对其中一些问题提出质疑。市政设施、公共场地上的户外广告牌拍卖收入上缴财政,纳入城市建设和管理,用之于民是好。按规定利用自由场地设置的户外广告,拍卖资金全部上缴财政就不太合理。有业主就表示:“这样的话,与其拿出来拍卖,还不如拆了。”
观点三:两块牌养活一个公司终结
“户外广告使用权如果公开拍卖的话,很多小公司肯定很难生存下去。”昆明某广告公司负责人黄先生表示,小公司客户资源少,广告费低,资金量小,基本没有能力与大广告公司同台竞技。
2004年,昆明市首次对户外广告进行公开拍卖,经过40余次激烈的角逐,滇池路155棵灯杆广告以230万元拍出。日前,有媒体报道,小西门龟背立交下穿广场户外广告设施经营权将公开拍卖,经营权为期5年,29个圆柱式灯箱加5个墙体式灯箱,起拍价为188万元。
黄先生的公司根本无力参与这样的竞争。据黄先生介绍,他目前经营的户外广告共4块,最大的一块300平方米,位于双龙桥,出租价在40—70元/平方米。他一年的业务总量为60—70万元。
和黄先生一样,记者采访的几家广告公司负责人都表示了同样的观点,户外广告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,是户外广告业“大浪淘沙”的过程,公司具备的客户资源和资金实力,将决定公司的存亡。
观点四:户外广告的拐点
淘汰小公司的另一面,就是资源向有实力的大公司聚集。户外广告进行公开拍卖,大广告公司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,就可以拥有位置好、商业效益高的户外广告使用权。大量优质资源掌握在手的广告公司,就有说话权。难怪有小公司发牢骚:户外广告拍卖新政难说是大企业给政府出的主意。
云南云安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斌预测,户外广告进行重新整合拍卖后,出租价格会上涨。资源垄断下的市场运作,几乎难逃价格上涨的厄运。户外广告或许也不会例外。
也有业内人士指出,一些小的广告公司被淘汰,而另一些会从一级代理商走向二级,再来分食大企业的资源。(记者吴洁报道) |